作者:曹建春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阅读次数: 日期:2022-10-11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切实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共同营造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局原局长、主任李宏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3月12日,李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2月15日,李宏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五百元。2022年5月,李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