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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2019-06-06  

 2019329日,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188体育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以下简称《决定》),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进行了修改。为便于各方面了解掌握《决定》有关内容,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决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决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决策部署,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制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需要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作相应修改,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规定,并简化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资产评估程序。

  2.问:《决定》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作了哪些修改?

  答:《决定》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共修改8条、新增2条,主要是赋予了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自主管理的权限,简化了有关评估程序,同时明确了有关定价公开机制和故意低价处置国有资产行为的处理措施。